师资队伍建设是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为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加速建设规模适当、素质较高、结构优化、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学术竞争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重点引进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知名学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
2、在职博士生导师,有较大学术影响的海外留学归国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3、符合本校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任职要求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授;
4、教育部 “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
5、符合本校其它学科(专业)教师任职资格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需求学科、专业
1、经济学: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等专业;
2、管理学:含会计学、企业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3、法学:含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等专业;
4、文学:含英语、日语等专业;
5、理学:含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
6、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三、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学风优良,师德高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不受年龄限制。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知名学者、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高层次优秀人才,其任职方式、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面议。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在职博士生导师,有较大学术影响的海外留学归国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学校聘任为特聘教授,提供建筑面积150㎡左右住房一套,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30万元,科研启动费20—100万元,年岗位津贴5万元以上,并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3、符合本校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任职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授、“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学校直接聘任为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建筑面积120㎡左右住房一套,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5—10万元,科研启动费5—10万元,并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4、符合本校其它学科、专业教师聘任资格的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根据其科研能力和水平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建筑面积90㎡左右住房一套,给予一次性安家费4万元,科研启动费3—5万元。
五、引进人才的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按程序进行。人事处负责收集重点引进人才的信息,提出重点引进对象的建议,向院长汇报。
在院长领导下,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审核引进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在研项目,学习、工作履历等基本情况,并提出评价意见。人事处将引进对象的基本情况、专家组的评价意见及引进方式、岗位、待遇等向院长汇报,经院长同意后提交党委研究决定。
六、引进人才的管理
1、引进人才需与学校签订《山东财政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引进人才的管理按《山东财政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有关制度执行。 |